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医疗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Code for electrical design of medical buildings JGJ 312-2013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2014年4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告 第175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医疗建筑电气设计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医疗建筑电气设计规范》为行业标准,编号为JGJ 312-2013,自2014年4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7.1.2、9.3.1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3年10月9日 前言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8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建标[2008]102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过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和代号;3.医疗场所分类;4.供配电系统;5.低压配电;6.常用诊疗设备配电;7.线路敷设;8.电气照明;9.防雷、接地及安全防护;10.智能化集成系统;11.信息设施系统;12.建筑设备及诊疗设备监控系统;13.公共安全系统;14.呼叫信号系统。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地址:北京市车公庄大街19号,邮政编码:100044)。 本规范主编单位: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 本规范参编单位:中国医院协会医院建筑系统研究分会 中国中元国际工程公司 清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南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 中国航空规划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 上海银欣高新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施耐德电气(中国)有限公司 德国(上海)本德尔公司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欧阳东陈琪贾京花张文才于冬王漪王健戴德慈陈众励汪隽钟景华魏旗李立晓张庆林董怡新唐颖周贤王烈 本规范主要审查人员:王金元王勇陈汉民孙兰万力王素英张野陈建飙杜毅威辛春华肖冰周恒瑾